李鐵案二審今日宣判,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受賄、行賄、單位行賄、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、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二審公開宣判,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20年的原判刑期。
媒體人李璿評述
20年的刑期對於李鐵這樣心高氣傲的人來說是一種巨大的折磨,而比這種折磨更讓他難以接受的,肯定是他之前信奉的那些中國足球圈的黑色價值觀和潛規則,在法律麵前被打擊的粉碎。
他曾經在這樣的遊戲當中八麵玲瓏、長袖善舞,也因此產生了一種安全感,覺得這些做法都是正常的,都是應該的。可以說他被中國足球這個圈子的惡性習氣吞沒了,而他自身也成為這種惡性習氣的主導者。
李鐵的陷落太讓人遺憾,他從中國足球的“鐵人”到階下囚的跌宕人生,既是個人的悲劇,也是中國足球生態問題的縮影。他的經曆揭示了職業體育中個人道德、體製漏洞與行業風氣的複雜糾葛。
球員時代的李鐵以堅韌著稱,其職業精神曾被視為中國足球的標杆:16歲入選健力寶青年隊赴巴西訓練,憑借“跑不死”的體能和防守能力脫穎而出,早早入選國家隊,打過2002年世界杯,登陸英超埃弗頓留洋。
退役後,李鐵轉型教練,師從裏皮,起點極高,隨後以主教練身份帶領河北華夏幸福和武漢卓爾實現衝超,看似延續了球員時代的成功。然而,這些“成績”背後隱藏著假球和金錢交易。在俱樂部隊利用打假球不斷上位後,李鐵通過行賄足協高層當上國足主帥,在任期間,做出一係列有損中國足球利益的事。
李鐵案暴露了中國足球從俱樂部到足協的係統性腐敗。李鐵的墮落警示後人,競技成就若脫離職業操守,終將走向毀滅。